商标转让前该做什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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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前该做什么准备?

作者:重庆佳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9 08:10:19

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相应商标的时候,我们知道因为重庆商标注册难度的关系,所以在我们获取相应商标的过程中,不少人都会选择转让来获得相应商标,但是在商标转让之前,也是有着很多注意事项,那么商标转让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1.看清商标的有效期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一旦注册,其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因此,当我们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要看清楚转让商标的有效期,如果是将要到期的商标,我们获得了商标不久后还要去进行续展,而续展又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2.注意“缺斤少量”的情况所谓缺斤少量就是指商标转让过程中,商家卖家明明手持联合商标,但商家却将联合商标进行分割处理。只转让部分商标。

3.商标转让“无中生有”即卖家未获得商标专用权,但是谎称持有商标专用权来与买家进行商标转让交易。还有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转让商标是否存在被他人提出争议、撤销申请,申请中的转让商标是否存在被驳回、如驳回后是否提出复审,申请中的商标是否存在被他人提出异议的情形。

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作为商标保护的“灵魂”和商标法正常运行的“枢纽”,商标显著性一直以来都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特别关注。

《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此外第11条规定一些标志缺乏显著特征,如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仅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的标志等,这些标志不得作为重庆商标注册。

可见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申请时,若商标缺乏应有的显著性,商标定会遭遇驳回,不予核准注册。

从法理上而言,商标显著性可细分为固有显著性和经过使用而获得显著性。

如何判断商标显著性

1.判定商标是否具有可识性。不能使相关公众将某一标识作为商标予以识别的标识不可能发挥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2.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可以考虑商标标识的独创性。需要强调的是这里“商标的独创性”是指商标标识本身具有的显著性,有显著性的商标不一定具有独创性

3.判定商标标识是否具有显著性要和具体指定使用的商品及服务相结合。通常认为,当标识表示的含义与商品属性关联性最弱时,商标的显著性最强,反之则显著性最弱。例如,文字“苹果”不结合商品考虑,作为商标注册是无法判定是否具有显著性的。但如果结合不同指定使用商品分析将产生不同的结果或可能。如“苹果”指定使用在手机商品上显著性强。

日常生活,人们去购买物品均可开发票,但是所开的发票究竟能不能用呢?这个我们就要格外注意了,以下我司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哪些放票是不合规的。如果大家看完之后,发现有不合规的发票,您可以退回并要求重新开设正规发票喔!

一、未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普通发票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

二、填开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

三、原省级税务机关印制的旧版发票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

四、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未在备注栏注明规定信息的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一条。

五、提供建筑服务未在备注栏注明规定信息的发票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

六、销售不动产未按规定要求填开的发票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四)项。

七、出租不动产未在备注栏注明规定信息的发票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五)项。

在如何注册一个小公司?小公司的优势在于运营成本低,资金流动小。现在,有很多创业者由于资金有限,因而选择成立小公司来开启创业生涯。不过,创业者注册小公司,依然需要遵循一定的注册流程。那么,小公司注册究竟应如何进行呢?接下来,公司注册代理将对此进行简要介绍与说明。

一、办理公司名称核准创立公司首先必须要具备符合政策要求的公司名称,这对于小公司来说也是如此。因此,创业者有了成立小公司的想法后,需提前拟定好公司名称,并准备好2-4个公司备选名称,以防出现公司名称重复而不允许通过的情况。另外,创业者为公司起名,还应注意遵守起名应遵循的相关规则,如公司名称要使用规范化的汉字,避免使用消极、误导意义的名称,并不得含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内容等。通常,在核名环节,创业者还需提前确定好公司类型、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等事项,然后前往工商局领取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然后工商局的服务人员会对企业提交的名称进行审核,以确保其合规并能够使用。在审核通过后,创业者会领取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准备小公司注册相关材料进行小公司注册,还必须准确无误地提交注册材料。一般来说,只有注册材料顺利通过审核,创业者注册公司才能够进入后续操作环节。在注册材料准备阶段,有关公司经营范围界定、办公场所资料证明以及公司章程编写等事项都是需要格外引起关注的环节。具体来说,公司经营范围需做到与企业未来的业务拓展方向一致,囊括企业所有业务范围;公司地址证明材料则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创业者具备符合要求的自用房屋,那么其需要提供房产证等证明材料,二是其租赁办公场地用于公司注册,那么其还需提交房屋租赁协议以及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需要在租赁协议上加贴印花税完税证明。另外,关于公司章程,创业者可前往工商局官网相应版块进行下载,并以此为模板进行具体修改和拟定。

三、提交注册材料在注册材料准备无误后,创业者需前往工商部门进行材料提交,然后等待材料审核结果,若审核通过,则会收到《企业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四、领取营业执照有关于领取营业执照,创业者只需按照约定时间,携带上述工商交件环节取得的通知书以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

五、完成备案刻章领取到营业执照后,创业者还需及时前往公安局指定地点进行备案刻章。通常,公司五章包含: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至此,小公司注册基本完成。公司注册代理提示,创业者注册小公司,有必要对上述流程和操作事项进行具体了解和把握,以确保小公司注册操作地规范、有序进行。另外,创业者如若缺乏工商注册相关操作经验或想要快速注册公司,那么也可以寻求公司注册代理进行注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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