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标注册的三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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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标注册的三大误区

作者:重庆佳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01 08:05:51

现如今,随着企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意识的越来越重视,企业和个人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重庆商标注册的使用过程中,由于企业和个人缺乏相关法律的知识和对商标知识的不了解,往往容易陷入商标的误区。

商标注册的三大误区:

1、商标注册时只考虑使用。企业或者个人在选择商标注册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商标注册如果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及其特点的文字或图形等不得作为商标。这也是源于对商标知识的不了解,在商标注册前是可以找知识产权专业顾问进行免费查询的;

2、注册商标后任何产品都可以使用。注册商标并不是所有产品都可以使用,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的独占和排他权是有范围限制的,它只能在该商标核定的商品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商标权人如果超出范围随意使用商标,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冒充注册商标的法律责任。

3、先使用后注册。想以产品的通用名代替其商标名,等到产品在市面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效果以后再进行商标注册,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当你想注册商标的时候商标可能已经被他人抢注,或被人抢注成功后自己就不能使用该商标名。更有的企业借助其他知名品牌的商标进行商标注册,结果被起诉吃上官司。企业或个人在注册商标时应当尽早注册,这不仅仅是对自己商标品牌负责,也是对企业的发展做一个长期良好的铺垫;

版权登记、商标注册以及专利申请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及联系呢,今天为大家详细列举一下这三者之间的区别。

一、版权登记可以使商标无效:比如一幅美术作品或者一些印刷在商品上的简单图案等,这是最先要考虑的就是进行版权登记以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版权的时效性是终生的,甚至在权利人逝世后的50年内,它也是生效的。如果版权被保护了,那么就算有居心不良的人用此来抢注商标也会无效的。著作权的产生是随作品产生而产生的,因此相比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属于在先权利。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版权登记是证明这个作品是你的有力证据,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此时,利用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成功可能性就比较大。

二、商标注册是区别于其它商品的利器现在,经济繁荣,市场上什么样的商品都能够买到。在同质化严重的商品中,什么才是凸显你商品价值的标志呢?当然是商标!同是手机,印上华为和小米的LOGO价钱就有差别。而图形商标在商标注册中的占比也非常大,图形不仅能够很好地传达出品牌的理念,还能让消费者更好地理解产品,从而产生出喜爱、享受等情感。值得一提的是商标的保护期限长达十年,如果到期可以进行续展。

三、外观专利打击同行的关键外观专利,也叫外观设计专利,一般指商品的外观或外包装设计等。很多畅销产品都是用外观专利来打败傍自己名牌的同行的。比如同是牛奶,其中一款畅销,如果有同行模仿其包装设计也出一款就算侵权。因为专利获得赔偿的案例多如牛毛,可见这外观专利的力度。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外观专利的保护期限也是只有十年,并且在期满后权利就终止了。那么版权、商标、专利那种最好呢,其实没有所谓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根据自身需要以及需要保护的项目选择不同的保护方法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平台所发的一切原创或转载的内容,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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