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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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作者:重庆佳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8 08:12:53

随着商标在现有经济环境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企业将对商标注册过程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然而,企业关注的焦点是:我的重庆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这与企业的战略布局密切相关。首先,我们需要详细了解商标从准备到授权的各个阶段。

一、材料准备:商标图样、商标注册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身份证件(公司申请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请需提供个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阶段所需时间以各企业准备时间为准。

二、商标查询:在提交数据前,对商标进行相同或类似的查询。与原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应当变更其商标;不变更的,可以制作并提交申请文件。

三、申请提交:准备申请文件,向商标局提交材料。根据各代理机构的业务量和人员效率,需要3-5个工作日进行商标查询和申请提交。

四、形式审查: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商标申请文件是否符合形式要求,符合形式要求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从正式评审到发出验收通知的时间约为3-4个月。

五、实质审查:正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机关为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而进行的数据检索、分析比较、调查研究等一系列活动,决定进行初步审定或者商标反驳答辩审查。实质性审查阶段所需时间一般为12个月左右。六、初审公告:商标经实质审查合格,进入初审公告期后,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予以注册。

七、登记公告:公告期间无异议的,予以登记,发布登记公告,发给证书。大约要一个月才能拿到证书商标注册多长时间。

以上是商标注册的全过程,即相关的时间点。当然,这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冲突、冲突或其他原因而采取的补救程序,这是不必要的。主要包括:材料更正、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无效宣告和无效宣告复审报告等。

一、注册原则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由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重要程序性原则之一。申请书提交的时间先后来决定商标专用权归谁所有,就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因此《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三、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的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对待他人事务就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以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

四、自愿注册原则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企业使用的商标注册与否,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五、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

根据市场经济和商标自身的特点,商标注册应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态,由商标局统一集中负责商 标的审查、核准注册工作。为此,《商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这就决定了全国的商标注册工作统一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办理,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办理商标注册,明确了集中注册的原则。分级管理则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在本地区开展商标管理工作。

六、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并行的原则

对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选择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侵权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据被侵权人提供的有效证据或者自己调查时取得的证据,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并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还可以同时对其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光芒四射,在创业过程中,一定要有商标保护意识。商标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让小编为你介绍:

1、要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存在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递交申请资料后3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申请人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到下一个申请流程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6-8个月左右。

4、这段时间内做好全面的审查,并得出结论的话,商标局会给予公告。公告期限为三个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异议期。

5、在这段时间内如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顺利拿到商标注册证了。商标申请的时间以上顺利注册下来的时间一般在一年月左右。商标光芒四射,它的重要性切不可忽视哦!

在进行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商标被驳回是非常常见的。不过不要因为商标被驳回了就给注册的商标下“死刑”。商标被驳回以后,商标局就会下达《商标驳回通知书》,上面会告诉申请人商标被驳回的理由。

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驳回复审。商标驳回的理由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那么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是什么呢?接下来我司为大家解答。商标被驳回的绝对理由是指商标违反了禁止注册的情形和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显著条件。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的,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的;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在中国申请注册或未在中国申请注册保护的驰名商标,容易给他人造成误认,不便于识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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